申請財產保全以公司名義擔保可以嗎

導讀: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條申請保全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財產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那么申請財產保全以公司名義擔??梢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第六條申請保全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財產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關于申請財產保全以公司名義擔保可以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財產保全以公司名義擔??梢詥?/h2>
申請財產保全時,如果是公司申請的,可以以公司名義擔保。如果不是公司申請保全的,經公司同意,可以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四條人民法院接受財產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擔保的,應當在提供擔保后五日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在五日內開始執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五條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責令申請保全人提供財產保全擔保的,擔保數額不超過請求保全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申請保全的財產系爭議標的的,擔保數額不超過爭議標的價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關系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應當提供相當于請求保全數額的擔保;情況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處理。
財產保全期間,申請保全人提供的擔保不足以賠償可能給被保全人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責令其追加相應的擔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第六條申請保全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保全提供財產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出具擔保書。擔保書應當載明擔保人、擔保方式、擔保范圍、擔保財產及其價值、擔保責任承擔等內容,并附相關證據材料。
二、財產保全申請需要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2.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戶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3.有效的擔保手續。
采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范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采用實物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范圍價值相當的動產或不動產。擔保人應提交用作擔保的實物的購買發票、產權證等證明該實物所有權的材料。在擔保期間,用作擔保的實物仍可由擔保人繼續使用,但擔保人必須書面向人民法院保證,在保全期間,對用作擔保的實物,不轉移、變賣、毀損、丟失,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采用保證人擔保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擔保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并應加蓋保證人的單位公章。擔保書中應明確擔保事項和擔保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