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財產保全涉及個人財產嗎

導讀: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這是因為當事人以其財產設立抵押、留置屬于民事擔保行為,而財產保全屬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雖然人民法院可以對存在抵押、留置擔保形式的財產進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這一司法行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權人、留置權人仍然有優先受償權。即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者價款。那么股份公司財產保全涉及個人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這是因為當事人以其財產設立抵押、留置屬于民事擔保行為,而財產保全屬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雖然人民法院可以對存在抵押、留置擔保形式的財產進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這一司法行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權人、留置權人仍然有優先受償權。即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者價款。關于股份公司財產保全涉及個人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股份公司財產保全涉及個人財產嗎
對股份公司財產進行保全的,只會對公司財產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進行財產保全,不會涉及到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條保全范圍
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二、財產保全方式有哪些
財產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貼封條就地封存,一般針對不動產或者體積較大,不易移動的財產;扣押則是異地扣留;而凍結則一般針對銀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價證券。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幾種方法:
(一)保存價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財產不易長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過高,則可以責令當事人及時處理,由人民法院保存價款;必要時,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變賣,保存價款。
(二)扣押房屋、車輛等財產權證照,并通知有關產權登記部門。
(三)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權人、留置權人有優先受償權。這是因為當事人以其財產設立抵押、留置屬于民事擔保行為,而財產保全屬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雖然人民法院可以對存在抵押、留置擔保形式的財產進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這一司法行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權人、留置權人仍然有優先受償權。
(四)保全第三人財產。即債務人的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但對第三人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申請裁定該第三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該第三人要求償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者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