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借款也需要償還嗎

導讀:
關于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等的規定,都體現了契約自由的原則,即雙方有協議的則遵從協議。因此雖然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對部分財產的歸屬作出了書面約定,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需要償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那么夫妻之間借款也需要償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關于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等的規定,都體現了契約自由的原則,即雙方有協議的則遵從協議。因此雖然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對部分財產的歸屬作出了書面約定,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需要償還。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關于夫妻之間借款也需要償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之間借款也需要償還嗎
需要償還。
欠條體現的卻是債權債務關系。關于婚前財產、婚后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權債務等的規定,都體現了契約自由的原則,即雙方有協議的則遵從協議。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因此雖然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對部分財產的歸屬作出了書面約定,雙方的借貸關系成立,需要償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