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導讀:
(二)抗辯權是一種防御性而非攻擊性的權利。(三)抗辯權的有效行使權是對請求權效力的一種阻卻。(五)抗辯權沒有被侵害的可能。那么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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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抗辯權的概念是什么
1、廣義上的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2、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
3、抗辯權是在一種受到他人不正當的行使其權利對自身權益的損害時的一種對抗權。這是對權利過度使用的一種反制措施,利用這種反制措施,可以迫使一些不良行為得到遏制,保護利益雙方的共同權益。
二、抗辯權的三種類型
抗辯權的三種類型如下:
1、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
2、先履行抗辯權。
3、不安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三、抗辯權的特征
(一)抗辯權的客體是請求權,而且該項請求權只能是具有財產內容的抗辯權。
(二)抗辯權是一種防御性而非攻擊性的權利。
(三)抗辯權的有效行使權是對請求權效力的一種阻卻。
(四)抗辯權是永久性的權利。
(五)抗辯權沒有被侵害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