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的訴訟時效多久

導讀:
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債權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那么債權的訴訟時效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債權的訴訟時效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二十年。關于債權的訴訟時效多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權的訴訟時效
債權的訴訟時效是指債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損害債權人利益(如債務人不履行義務,而造成債權人利益喪失)或損害債務人利益(如債權人通過非法行為發售債權)的法律糾紛的人民法院支持和受理的期限。
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其訴訟時效應按以下幾種情況分別計算:
1、對于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務關系,按照《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其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而義務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債權人未曾主張債權,就不能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2、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債權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時間內,再次主張權利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從再次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要再次重新計算,且訴訟時效中斷不受次數限制。但主張訴訟時效中斷,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3、債權人若一直沒有主張權利,則適用最長訴訟時效期,從債權債務關系發生之日起計算20年,討債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護。
二、《民法通則》中相關的法律規定
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
第一百四十條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重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