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多個抵押擔保人債務如何承擔

導讀:
第二,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于質權人占有。那么民法典中多個抵押擔保人債務如何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于質權人占有。關于民法典中多個抵押擔保人債務如何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多個抵押擔保人債務如何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抵押擔保有什么特點
第一,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為擔保人。
第二,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第三,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繼續占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于質權人占有。
第四,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第五,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