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以借貸行為涉嫌犯罪為由可以不承擔責任嗎

導讀: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要注意,保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最好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這樣,才能敦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凍結、執行。同時,在民間個人借貸中,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可能遭遇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情形。那么擔保人以借貸行為涉嫌犯罪為由可以不承擔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要注意,保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最好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這樣,才能敦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凍結、執行。同時,在民間個人借貸中,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可能遭遇制作假房產證交付債權人作為擔保的情形。關于擔保人以借貸行為涉嫌犯罪為由可以不承擔責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擔保人以借貸行為涉嫌犯罪為由可以不承擔責任嗎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民間借貸合同并不當然無效。人民法院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以及本規定第十四條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二、民間借貸抵押擔保要注意什么
(一)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民間借貸的雙方當事人在借款時不簽訂借款合同,僅僅有借條,而借條內容過于簡單。如果以房產作為抵押,不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僅以口頭約定,極易產生糾紛。一旦發生法律糾紛,當事人的主張存在法律上的舉證困難,即便到了法院訴訟,有時也很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保證人以自己所有的住房為債務人的借款做擔保的,不簽訂抵押合同。要注意,保證人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保障自己的權益,約束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最好要求債務人向自己提供反擔保。在這種情況下,不僅要簽訂書面的抵押合同,而且應當簽訂書面的反擔保合同,這樣,才能敦促債務人及時還款,保障自己的抵押物不至于被凍結、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