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之人死亡擔保人負什么責任

導讀:
從合同法角度看,業內觀點仍存在兩種分歧:(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借款人意外死亡,對于出借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屬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時出借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那么借款之人死亡擔保人負什么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從合同法角度看,業內觀點仍存在兩種分歧:(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借款人意外死亡,對于出借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屬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時出借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關于借款之人死亡擔保人負什么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之人死亡擔保人負什么責任
需要分情況分析: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
理由是,擔保法第二條規定債務擔保的范圍是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而不包括死亡事件發生。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
第一,法律上設定保證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債權人的權益,保護交易的安全。
第二,債務人死亡并不導致債的滅失。
第三,只要借款人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連帶責任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這里所說的沒有履行,當然應該包括債務人的死亡所導致的沒有履行。
從合同法角度看,業內觀點仍存在兩種分歧:
(一)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可免責
借款人意外死亡,對于出借人來說是不可抗力,屬于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此時出借人無權要求保證人按照原借款合同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款人意外死亡,保證人應擔責
借款人意外死亡,不屬于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于合同的效力,關鍵要看雙方借款合同中是否有關于合同終止的相關約定,本案中借款人意外死亡、擔保人也未主動承擔保證責任,法院可以依出借人的申請確認借款合同終止履行,保證人應依約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擔保合同】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