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提存如何進行

導讀:
財產提存如何進行首先申請當事人辦理提存公證,應向債務履行地公證處申請,然后向提存機構申請提存。提存,是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而消滅合同責任的制度。也就是說質押財產的提存是將該財產交給提存部門。從提存之日起,提存就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行終止,債權人則對提存物保管人享有提取提存物的請求權。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債權人不領取提存物的,其請求權消滅,提存物應歸國庫所有。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那么財產提存如何進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提存如何進行首先申請當事人辦理提存公證,應向債務履行地公證處申請,然后向提存機構申請提存。提存,是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而消滅合同責任的制度。也就是說質押財產的提存是將該財產交給提存部門。從提存之日起,提存就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行終止,債權人則對提存物保管人享有提取提存物的請求權。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債權人不領取提存物的,其請求權消滅,提存物應歸國庫所有。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關于財產提存如何進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財產提存如何進行
首先申請當事人辦理提存公證,應向債務履行地公證處申請,然后向提存機構申請提存。
提存,是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而消滅合同責任的制度。比如,債務人乙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準備向債權人甲交付貨物,但卻無法找到債權人,乙將該貨物交給提存部門,貨物被提存后,債務即消滅。在我國,公證機關是提存部門。也就是說質押財產的提存是將該財產交給提存部門。從提存之日起,提存就發生法律效力。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即行終止,債權人則對提存物保管人享有提取提存物的請求權。自提存之日起5年內,債權人不領取提存物的,其請求權消滅,提存物應歸國庫所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難以履行債務的,債務人可以將標的物提存: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于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