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的種類有哪些

導讀:
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三)權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四)財團抵押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權利的集合體作為抵押權客體而進行的抵押;(五)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而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六)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那么抵押擔保的種類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三)權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四)財團抵押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權利的集合體作為抵押權客體而進行的抵押;(五)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而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六)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關于抵押擔保的種類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抵押擔保的種類有哪些
(一)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移動后會喪失其原有價值或失去其使用價值的財產,如土地、房屋、各種地上定著物等;
(二)動產抵押是指以動產作為抵押物而設置的抵押。動產是指可以移動并且移動后不影響其使用價值,不降低其價值的財產;
(三)權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規定的各種財產權利作為抵押物客體的抵押;
(四)財團抵押又稱企業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所有的動產、不動產及權利的集合體作為抵押權客體而進行的抵押;
(五)共同抵押又稱總括抵押,是指為了同一債權的擔保,而在數個不同的財產上設定的抵押;
(六)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
哪些財產可以做抵押
抵押,在銀行或地產界稱為按揭,是指提供私人資產(不論是否為不動產)作為債務擔保的動作,多發生于購買房地產時銀行借出的抵押貸款或在典當商折現非不動產的物品。為了保證債務人如期還債,往往以一些財產進行擔保抵押。我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