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

導讀:
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可以,建議向法院起訴。第四十四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那么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可以,建議向法院起訴。第四十四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關于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伙人轉讓是否可以憑欠條通過法律途徑來追回
可以,建議向法院起訴。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
第四十三條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四十四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四十五條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