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

導讀:
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借款協議是屬于合同,所以借款協議應該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或者公司的公章,如果加蓋財務章,借款協議是不生效的。發生借款合同糾紛起訴誰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于委托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那么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借款協議是屬于合同,所以借款協議應該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或者公司的公章,如果加蓋財務章,借款協議是不生效的。發生借款合同糾紛起訴誰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于委托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關于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協議書蓋財務專用章有效嗎
借款協議是屬于合同,所以借款協議應該加蓋公司的合同章或者公司的公章,如果加蓋財務章,借款協議是不生效的。
【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合同書與合同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發生借款合同糾紛起訴誰
1、借款同時有保證人的保證人是共同被告;
2、行為人以他人名義借款的,借款人知道行為人同時也知道借款人的,應以行為人和借款人為共同被告;
3、“私貸公用”情況下當事人的確定。實踐中有些地方出現“私貸公用”的情況,所謂“私借公用”是有的“公”即企業,由于已經有逾期貸款未還等原因而不能貸款,于是便由個人或私營企業以自己名義代為貸款,所貸款項由企業使用。這就是所謂“私貸公用”。私貸公用以合同法的規定,應該屬于委托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出借人為原告沒有異議。如何列被告,應考慮以下情況:
(1)出借人不知道貸款人是企業,貸款后貸款人也未披露企業用款情況,企業也未主動介入還款事宜的,應以借款人為被告;
(2)貸款后借款人披露了實際用款人,出借人選擇借款人為相對人主張權利,仍然應列借款人為被告;
(3)在上述情況下,如果出借人選擇用款人為被告,可以用款企業為被告。如出借人堅持以借款和用款人為共同被告,法院也應允許,因為出借人有形式上的訴權。
4、借款單位或者擔保單位發生了變化,如合并、分立、改制、破產等,原告起訴誰,包括與該企業有關系的單位如上級主管部門或母公司,即列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