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利息規定

導讀:
借款人支付超出規定的利息后又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予以支持。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那么個人借款利息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支付超出規定的利息后又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予以支持。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關于個人借款利息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個人借款利息規定
法律對于個人借款利息有明確規定,如下:
1、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約定無息借貸。
2、借貸雙方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但都不能證明的,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3、借貸雙方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
4、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如果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規定的利息后又起訴主張返還的,法院予以支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七條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應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超過以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什么是高利貸
1、高利貸是指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至于利息超過多少才構成高利貸,由于在立法和司法中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和解釋,在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典》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著保護合法借貸關系,有利于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系進行具體分析,然后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2、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總計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民間借貸的利率在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之內,受到法律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