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的還款期限怎么算

導讀:
但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款,或其行為表明不會還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時,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那么短期借款的還款期限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但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款,或其行為表明不會還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時,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關于短期借款的還款期限怎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短期借款的還款期限怎么算
1、短期借款還款期限,按以下情形確定:
(1)如果借款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期限還款;
(2)借款合同沒有約定的,由雙方補充約定,或者按交易習慣等方式確定,仍然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二、借款合同未到清償期,能否提前解除合同要求清償
在實踐中,借款合同未到清償期,能否解除合同要求還錢,要視情況而定:
(1)一般來說,合同雙方都必須遵循合同的約定,原則上借款合同未到清償期的,出借人是不可以要求借款人還款,或者說,即使出借人要求還款的,借款人也可以不還。
(2)但是,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也就是說,借款人明確表示不還款,或其行為表明不會還款的,是可以在借款合同未到期時,解除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的。例如A借了朋友B十萬元,約定一年后還,但A在一年到期前偷偷轉移名下財產的,B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A提前還本付息。這時,雙方可以就欠款事宜協商處理,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出借人可以收集證據資料到法院起訴索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