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擔保是否只適用于借款合同

導讀: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那么質押擔保是否只適用于借款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關于質押擔保是否只適用于借款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質押擔保是否只適用于借款合同
質押擔保是擔保物權的一種,不只適用于借款合同,質押擔保也可以在買賣等活動中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擔保物權的適用范圍和反擔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二、可轉讓的權利如何辦理質押
1、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2、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的兌現日期或者提貨日期先于主債權到期的,質權人可以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款或者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3、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以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后,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出質的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5、以應收賬款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應收賬款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應收賬款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