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法院判連帶責任的怎么辦

導讀: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那么民間借貸法院判連帶責任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關于民間借貸法院判連帶責任的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法院判連帶責任的怎么辦
民間借貸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后,判決當事人承擔連帶責任時,當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如果沒有異議的,就要履行生效判決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民間借貸糾紛怎么起訴
民間借貸不還的,債權人可以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利益。向法院起訴有以下步驟:
1、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如借條、欠條、借款合同等債權憑證,借款人的資格材料等。
2、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證據。
3、符合立案條件的,需要交納訴訟費,交納后法院進行立案。受理后,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法院要在開庭前3天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符合公開審理的也要提前3天公告。
5、開庭審理,包括宣布開庭、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調解等程序。
6、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