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糾紛中還錢如何定性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那么民間借貸糾紛中還錢如何定性。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關于民間借貸糾紛中還錢如何定性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糾紛中還錢如何定性
民間借貸因還款問題產生糾紛的,出借人主張借款是行使債權請求權,而借款人還款是屬于履行債務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逾期返還借款的責任】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6、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7、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8、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9、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