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案件結案未執行怎么弄

導讀: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那么民間借貸案件結案未執行怎么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關于民間借貸案件結案未執行怎么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間借貸案件結案未執行怎么辦
民間借貸案件結案后未執行的,如果在申請期限內的,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的期限是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民間借貸訴訟需要什么證據
1、從書面證據上講,當事人應考慮合同、借據、公證書和發票等書證。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
2、就證人證言來講,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并且要保證該證人可以當庭作證,便于法院庭審順利進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系一般應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的,必須有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證明。
3、當事人還應注意,所訴的債務糾紛案件是否涉及有關部門的技術鑒定結論、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等,這些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力,也應向法庭提供。當事人在打官司常有舉證責任,如何運用證據來打贏官司是當事人進行訴訟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