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

導讀:
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戀愛期間花銷屬于贈與行為,一般是不需要還,除非是以結婚名義送的彩禮或是貴重的禮物,可以主張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那么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戀愛期間花銷屬于贈與行為,一般是不需要還,除非是以結婚名義送的彩禮或是貴重的禮物,可以主張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關于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相親期間男方花的錢要還嗎
戀愛期間花銷屬于贈與行為,一般是不需要還,除非是以結婚名義送的彩禮或是貴重的禮物,可以主張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