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

導讀:
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未到期的,由于借款人未違約,所以一般是不能申請保全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時,借款合同未到期也能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那么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未到期的,由于借款人未違約,所以一般是不能申請保全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時,借款合同未到期也能申請財產保全。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關于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合同未到還款日期能否申請保全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借款合同未到期的,由于借款人未違約,所以一般是不能申請保全的,但如果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惡意轉移財產逃避債務時,借款合同未到期也能申請財產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27條【不安抗辯權】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一條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