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款合同還要寫收據嗎

導讀:
民間借款合同還要寫收據嗎有借款合同還要打收據,在法律上并不重復,所以說是合理的。《借款協議》只能證明你們雙方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并不能證明雙方已經履行了該借款協議。《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那么民間借款合同還要寫收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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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款合同還要寫收據嗎
有借款合同還要打收據,在法律上并不重復,所以說是合理的。
《借款協議》只能證明你們雙方之間的借貸合同關系,但并不能證明雙方已經履行了該借款協議。出具收條給對方則該收條可以證明對方已經履行《借款協議》,向你支付借款。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業屬性、借款用途以及資金來源和運用方式進行劃分的。針對不同種類的借款,國家信貸政策在貸款的限額、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規定。
2、借款幣種
不同的貨幣種類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應對貨幣種類明確規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圍和內容,即貸款在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與哪種生產要素相結合,它規定了貸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數額
借款數額,是指借貸貨幣數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須有數量條款,只有標的而沒有數量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沒有數量,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大小就無法確定,借款合同沒有借款數額,就無法確定借貸貨幣的多少,也失去了計算借貸利息的依據,因此,沒有借款數額條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時期借款利息與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對確定借貸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多少至關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沒有利率條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貸雙方依照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應按借款種類、借款性質、借款用途分別確定。在借款合同中,當事人訂立借款期限必須具體、明確、全面,以確保借款合同的順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