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

導讀:
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在借款合同寫錯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只要發現就要對其進行糾正,而不同意修改的原因多半都是因為錯誤的合同對其中一方有利,其欲借此錯誤合同謀取不法利益。合同的變更須經法院裁決程序的,在我國法上有兩種,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如因重大誤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論是撤銷還是變更,均須經過法院裁決;二是適用情事變更原則,無論是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均須法院裁決。基于情事變更原則變更合同,變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須經法院裁決的方式。那么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在借款合同寫錯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只要發現就要對其進行糾正,而不同意修改的原因多半都是因為錯誤的合同對其中一方有利,其欲借此錯誤合同謀取不法利益。合同的變更須經法院裁決程序的,在我國法上有兩種,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如因重大誤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論是撤銷還是變更,均須經過法院裁決;二是適用情事變更原則,無論是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均須法院裁決。基于情事變更原則變更合同,變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須經法院裁決的方式。關于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方不同意修改借款合同怎么辦
在借款合同寫錯的情況下,一般來說只要發現就要對其進行糾正,而不同意修改的原因多半都是因為錯誤的合同對其中一方有利,其欲借此錯誤合同謀取不法利益。應對這種情況,筆者有以下建議:
(一)積極保留證明雙方簽訂協議時真實意志的證據
對方不愿意修改合同,就要做好應對對方借此牟利的措施,保留證據不失為一種證明合同真實內容的方法。主要搜集的證據有:
1、書面憑證。這里的書面憑證是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如果有關于合同內容的書信往來時,將此類證據保留下來,有時可以證明簽訂合同時想要表達的意志。
2、錄音、聊天記錄。就更改合同一事雙方必然會進行交涉,只要有語音交流,就涉及到簽訂合同時的真實情況。如果是在電話里,可以利用手機的錄音功能將對話保留下來,如果是面對面交談,可以自帶錄音設備。需要注意的是,這類證據搜集要趁早,在最初交涉時就要做準備,不論最終有沒有修改合同,這都是一份有力的保障。
3、證人證言。證人證言也是非常重要、證明力很強的證據。此類證人證言主要是簽訂合同時的在場第三人,第三人見證了簽訂合同的過程,自然對雙方意思有所了解。另一類是對方身邊的人,作為與對方有親密關系的人,對對方的言行可謂非常清楚,留意這一類證據,對證明合同內容是一大益處。
(二)向法院請求合同撤銷
如果對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會損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對違反當事人真實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該合同進行撤銷,并對已借的財產進行處理。但是申請撤銷合同需要提供能證明申請人言論的證明,因此證據的搜集還是非常重要。
合同變更的條件
(一)原以存在的合同關系
合同的變更,是改變原合同關系,無原合同關系便無變更的對象,所以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著合同關系這一條件。合同無效,自始即無合同關系;合同被撤銷,合同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亦無合同關系;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仍無合同關系,在這些情況下,自無變更合同的余地。
(二)合同內容發生變化
合同的變更采狹義說,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僅指合同內容的變更,因此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是合同的變更不可或缺的條件。合同內容的變更包括:
1、標的的變更;
2、標的物數量的增減;
3、標的物品質的改變;
4、價款或酬金的增減;
5、履行期限的變更;
6、履行地點的改變;
7、履行方式的改變;
8、結算方式的改變;
9、所附條件的增添或除去;
10、單純債權變為選擇債權;
11、擔保的設定或消失;
12、違約金的變更;
13、利息的變化等。
(三)合同的變更須依當事人協議或依法律直接規定及法院裁決,有時依形成權人的意思表示
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而變更合同,法律效果可直接發生,不以法院的裁決或當事人協議為必經程序。例如,債務人違約使履行合同的債務變為賠償損失債務,系當然發生,但可由當事人協商賠償損失額,亦可訴請法院裁判。
合同的變更須經法院裁決程序的,在我國法上有兩種,一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如因重大誤解而成立的合同,不論是撤銷還是變更,均須經過法院裁決;二是適用情事變更原則,無論是解除合同還是變更合同,均須法院裁決。
合同的變更基于形成權人單方意思表示的,例如選擇權人行使選擇權,使合同變更。
除此而外的合同變更,一律由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達不成協議便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第五百四十四條)。
(四)須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
對合同的變更,法律要求采取一定方式的,須遵守這種要求。基于情事變更原則變更合同,變更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須經法院裁決的方式。當事人協議變更合同,有時需要采用書面形式,有時則無此要求。
債務人違約而變更合同一般不強求特定方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條第2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