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

導讀:
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一)抵押擔保。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民間借貸中的保證,是指貸款人與保證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那么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一)抵押擔保。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民間借貸中的保證,是指貸款人與保證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關于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常見的擔保有幾種
(一)抵押擔保。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保證擔保。
民間借貸中的保證,是指貸款人與保證人約定,當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借款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一種保證方式。
民間借貸保證可有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方式。
(三)質押擔保。
質押指的是為擔保債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哪些物品能抵押
1、下列財產可作擔保物: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2)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3)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4)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它財產。
2、不可抵押的財產包括:
(1)土地所有權: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事實上,由于抵押權屬于物權,具有優先受償性,所以設定抵押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債權的實現,維護債權人的利益。但前提是您設定的抵押不存在效力上的問題,而為了避免出現抵押效力問題,建議您在設定抵押前最好是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禁止抵押的財產范圍】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