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別人的錢摸獎中獎后錢應該是誰的

導讀:
獎金歸誰主要是明確摸獎的“本錢”是誰的。對于借錢,出借人把錢給了借款人,則借款人即占有擁有這筆錢,可以對這筆錢作出處分。借款人只需將所借的“本錢”歸還給出借人即可。受贈人利用該筆金錢摸到獎,獎金該屬于受贈人。若中獎,則獎金應該屬于委托人。那么借別人的錢摸獎中獎后錢應該是誰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獎金歸誰主要是明確摸獎的“本錢”是誰的。對于借錢,出借人把錢給了借款人,則借款人即占有擁有這筆錢,可以對這筆錢作出處分。借款人只需將所借的“本錢”歸還給出借人即可。受贈人利用該筆金錢摸到獎,獎金該屬于受贈人。若中獎,則獎金應該屬于委托人。關于借別人的錢摸獎中獎后錢應該是誰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錢是別人的,中獎獎金歸誰?
獎金歸誰主要是明確摸獎的“本錢”是誰的。怎么確定“本錢”是誰的呢?這個問題涉及到借貸、贈與、委托等關系。
1、借別人的錢摸獎
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借款行為中,標的物的轉移意味著標的物所有權也隨之轉移。通常來說說,誰占有金錢誰就取得錢的所有權。
對于借錢,出借人把錢給了借款人,則借款人即占有擁有這筆錢,可以對這筆錢作出處分。所以,借別人的錢摸獎,若幸運的中獎了,那么獎金就該屬于借款人。借款人只需將所借的“本錢”歸還給出借人即可。
2、用別人給的錢摸獎
用別人給的錢摸獎涉及到贈與以及委托:
(1)贈與
根據《合同法》規定,贈與是指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8條規定,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
也就是說,只要贈與人將摸獎的錢給予受贈人,并且明確是贈與,不用還的,則成立口頭的贈與合同,成立贈與關系。那么,摸獎的錢的所有權則轉移給受贈人。受贈人利用該筆金錢摸到獎,獎金該屬于受贈人。
(2)委托
別人給錢的時候明確表示“代買彩票”“代替摸獎”的,則一般成立口頭的委托合同。若中獎,則獎金應該屬于委托人。
但是在實踐中,對于證明委托合同是否成立有效等都存在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