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

導讀:
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特點: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自然人之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或者利息約定不明的,不代表借款人任何時候都不需要支付利息,當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主張權利之日起,借款人應負償還借款及利息之義務。那么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特點: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自然人之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或者利息約定不明的,不代表借款人任何時候都不需要支付利息,當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主張權利之日起,借款人應負償還借款及利息之義務。關于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間借貸的概念以及特點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他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
民間借貸特點: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2、民間借貸是一種合約行為。
3、民間借貸關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的權屬需明確屬于出借人個人。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也就是說,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借貸未約定利息或者利息約定不明的,不代表借款人任何時候都不需要支付利息,當借款合同到期后,出借人主張權利之日起,借款人應負償還借款及利息之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