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利息約定借款的利息問題

導讀:
2011年6月,江某因生意需要向我借款5萬元,約定還款期限為六個月。江某表示經濟困難,其所借5萬元以后會還,但借據中并沒有約定利息,因此利息不同意支付。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固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據以上規定,江某在借款期限內的借款應當視為不支付利息,為無償合同。但借款到期后,江某仍沒有償還借款,違反了應盡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逾期利息。那么沒有利息約定借款的利息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1年6月,江某因生意需要向我借款5萬元,約定還款期限為六個月。江某表示經濟困難,其所借5萬元以后會還,但借據中并沒有約定利息,因此利息不同意支付。第207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固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據以上規定,江某在借款期限內的借款應當視為不支付利息,為無償合同。但借款到期后,江某仍沒有償還借款,違反了應盡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逾期利息。關于沒有利息約定借款的利息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1年6月,江某因生意需要向我借款5萬元,約定還款期限為六個月。到期后,我要求江某歸還借款并支付利息。江某表示經濟困難,其所借5萬元以后會還,但借據中并沒有約定利息,因此利息不同意支付。請問,借款人江某是否可以不支付我的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