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

導讀:
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系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那么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系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關于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
(一)審查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是否是負夫妻共同財產,關系到債權人能否向欠款人的配偶主張債權。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除非夫妻雙方對該債務由約定,并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或者欠款人在借錢時聲明是個人財產的例外。
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因此如果該欠款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就可以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債權。
(二)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并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申請宣告失蹤的人是與失蹤人有利害關系的當事人,如父母配偶。作為欠款人的債權人,當然為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法院宣告失蹤。
找不到債務人或債務人失蹤如何討債
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計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民法典》第四十條【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四十一條【下落不明的時間計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