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時怎么查找債務人財產?

導讀:
找不到債務人了該怎么討債現實生活中,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那么討債時怎么查找債務人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找不到債務人了該怎么討債現實生活中,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關于討債時怎么查找債務人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就像夫妻在離婚時需要查找對方的財產,以避免對方隱匿轉移財產而導致分割財產不公平的情況,債權人在討債時,同樣需要查找債務人的財產,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
討債時怎么查詢債務人財產
1、查看債務人財務報表
查看債務人申請授信時或授信檢查時提交的企業會計報表和其他財務資料,查找債務人的對外投資、存貨、應收款項等。
2、新聞媒體、中介機構或政府部門披露的債務人財產信息
密切注意當地新聞媒體、中介機構或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披露的債務人投資、經營或財產變動信息,如作為上市公司發布的季報、中報、年報等。
3、通過與債務人內部工作人員交流獲取財產信息
通過與債務人內部工作人員或交易相對人溝通交流,了解掌握債務人重大投資、重大交易及重大財產變動信息,包括應收帳款、到期債權等。
4、通過債務人的客戶了解債務人的應收帳款、預付款項;通過銀行內部各部門和機構獲取財產信息;通過社會公開或半公開懸賞獲取財產信息。
5、到公共財產管理及登記機關查找財產線索:
(1)到房產、土地登記管理部門查找債務人的房地產(不動產);
(2)到運輸工具登記管理機關查找車輛、船舶、航空器等運輸工具;
(3)到債務人生產經營場所查找成套設備或存貨等一般動產;
(4)到人民銀行、工商部門、稅務部門查找債務人的銀行帳戶或存款;
(5)投資于上市公司股權的,到上市公司掛牌的中央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或**分公司查找,投資于非上市公司股權的,到非上市公司注冊登記地的工商部門查找;
(6)到國家商標總局、知識產權局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查找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
(7)到海關查找監管物、保稅貨物;
(8)到國債登記托管機構查找國債;
(9)到工商管理部門調閱債務人開辦登記、股權登記及年檢資料等,發掘財產線索。
找不到債務人了該怎么討債
現實生活中,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債權人找不到債務人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
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
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