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重組協議是否交印花稅

導讀:
而這種只要不是經過法院裁定,而是由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發生的上述債務重組,其債權人、債務人在進行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的同時,均應進行應繳印花稅的會計處理,辦理交納印花稅事項,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性質、不同的稅率,分別計算應繳的印花稅額。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那么債務重組協議是否交印花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這種只要不是經過法院裁定,而是由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發生的上述債務重組,其債權人、債務人在進行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的同時,均應進行應繳印花稅的會計處理,辦理交納印花稅事項,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性質、不同的稅率,分別計算應繳的印花稅額。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關于債務重組協議是否交印花稅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債務重組協議是否交印花稅
債務重組協議需要交印花稅。
企業重組是針對企業產權關系和其他債務、資產、管理結構所展開的企業的改組、整頓與整合的過程,以此從整體上和戰略上改善企業經營管理狀況,強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推進企業創新。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凡書立購銷合同、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其立合同人、立書據人均是印花稅的納稅人。因此,除經法院裁定而發生的債務重組外,無論發生上述提及的哪種債務重組方式,都要經過債權人、債務人按一定程序,并最終簽訂債務重組的書面協議。而這種只要不是經過法院裁定,而是由債權人、債務人雙方簽訂書面協議發生的上述債務重組,其債權人、債務人在進行債務重組會計處理的同時,均應進行應繳印花稅的會計處理,辦理交納印花稅事項,按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性質、不同的稅率,分別計算應繳的印花稅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改制過程中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貼稅[20031183號)第三條規定“企業因改制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該條的意思是指將原有企業的全部或部分產權轉移到改制后的新企業所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予貼花,其它的產權轉移書據均應按規定貼花。
二、公司債務重組要多久能復盤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進行債務重組的,債務重組的時間是沒有具體規定的,如果是破產企業進行債務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十九條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同時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經債務人或者管理人請求,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個月。
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債務人破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