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

導讀:
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和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謝某是朋友,因乙公司經營困難,謝某遂以乙公司的名義向甲公司借款數次。謝某作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加了庭審,謝某表示,根據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只能發生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企業法人,其主張的借貸關系不成立,屬于請求法院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庭審時,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已經生效,理應適用該規定,甲乙雙方的借貸關系合法有效。那么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和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謝某是朋友,因乙公司經營困難,謝某遂以乙公司的名義向甲公司借款數次。謝某作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加了庭審,謝某表示,根據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只能發生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企業法人,其主張的借貸關系不成立,屬于請求法院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庭審時,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已經生效,理應適用該規定,甲乙雙方的借貸關系合法有效。關于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間借貸關系能否成立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陳某和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謝某是朋友,因乙公司經營困難,謝某遂以乙公司的名義向甲公司借款數次。雙方約定了借款時間和利息,并在借條上加蓋了乙公司的公章。
借款到期后,陳某數次向謝某催討借款,謝某以公司經營不善為由屢次推脫。無奈之下,甲公司遂委托律師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乙公司按照借條約定承擔還款責任,并支付利息。
謝某作為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參加了庭審,謝某表示,根據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相關司法解釋,民間借貸只能發生在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間,以及自然人和法人之間,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企業法人,其主張的借貸關系不成立,屬于請求法院駁回甲公司的訴訟請求。
甲公司的律師向法庭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庭審時,最高院關于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已經生效,理應適用該規定,甲乙雙方的借貸關系合法有效。其次,甲公司日常并不是以從事放貸業務為主營業務,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
經過一審判決,法院支持了甲公司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