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

導讀:
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債務人在代位訴訟中的地位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債權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那么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債務人在代位訴訟中的地位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債權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關于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務人下落不明如何討債
現實生活中,債務人為達到惡意逃債的債務人在代位訴訟中的地位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現象經常發生,由于受訴訟時效的制約,往往會給債權人主張權利帶來很大困難。對于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十條規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