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導讀:
義務人履行義務后,不得以不知時效屆滿對方喪失勝訴權為由,要求返還。未喪失訴權就是說權利人仍然有權向法院起訴,只是在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事由的情況下,很難勝訴。企業在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后,一定要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防止自己的權利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護。所以對于企業來講,一方面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及時提其訴訟,二是采取手段進行訴訟時效中斷。那么企業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義務人履行義務后,不得以不知時效屆滿對方喪失勝訴權為由,要求返還。未喪失訴權就是說權利人仍然有權向法院起訴,只是在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事由的情況下,很難勝訴。企業在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后,一定要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防止自己的權利因超過訴訟時效而得不到法院的保護。所以對于企業來講,一方面應該在訴訟時效內及時提其訴訟,二是采取手段進行訴訟時效中斷。關于企業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企業債務的訴訟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訴訟時效的具體起算時間包括以下6點:
(1)定有履行期限的合同債權請求權,從履行期限屆滿時起算;
(2)未定有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從債的關系成立時起算,如果成立后承諾有履行期限的按有履行期限的請求權對待;
(3)附條件、附期限的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或期限到來時起算;
(4)原物返還請求權從租賃關系終止時起算,恢復原狀請求權以物被損害時起算;
(5)以不作為義務為標的的債權,從義務人違反義務時起算;
(6)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的,從受傷害之日起算,傷害當時未發現的傷情,后經檢驗確診并能證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以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另外,我國《民法通則》規定,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僅是消滅了權利人的勝訴權,而并未喪失其實體權利和程序意義上的訴權。未喪失實體權利就是說義務人主動履行義務的,權利人有權受領,并不構成不當得利。
義務人履行義務后,不得以不知時效屆滿對方喪失勝訴權為由,要求返還。未喪失訴權就是說權利人仍然有權向法院起訴,只是在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延長事由的情況下,很難勝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