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是否應當受刑事責任

導讀: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那么高利貸是否應當受刑事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關于高利貸是否應當受刑事責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高利貸是否應當受刑事責任
單純的放高利貸不構成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二、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高利轉貸罪的構成要件為:
1、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信貸資金的發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數額較大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借款人;
4、主觀方面為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