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丈夫死亡妻子是否可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

導讀:
經交通警察認定:趙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黃某平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在本案中,原告訴請被告賠償其親屬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受到的各項損失,其中曾某某以趙某某具有勞動能力并需與子女共同扶養弱勢妻子為由向被告索賠被撫養人生活費69257元。因此曾某某訴請要求被告賠償其被扶養人生活費沒有法律依據,法院應當駁回曾某某的訴訟請求。那么交通事故丈夫死亡妻子是否可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經交通警察認定:趙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黃某平負事故的次要責任。在本案中,原告訴請被告賠償其親屬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受到的各項損失,其中曾某某以趙某某具有勞動能力并需與子女共同扶養弱勢妻子為由向被告索賠被撫養人生活費69257元。因此曾某某訴請要求被告賠償其被扶養人生活費沒有法律依據,法院應當駁回曾某某的訴訟請求。關于交通事故丈夫死亡妻子是否可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丈夫死亡
原告親屬趙某某駕駛無號牌兩輪輕便摩托車與停在右側路邊由被告黃某平駕駛的“XXXXXXX”號中型廂式貨車追尾碰撞,造成趙某某死亡、兩輪輕便摩托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通警察認定:趙某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黃某平負事故的次要責任。趙某某為農業人口,生于1943年,其與原告曾某某(生于1943年)系夫妻,事故發生前以種植為收入來源。在本案中,原告訴請被告賠償其親屬因交通事故死亡所受到的各項損失,其中曾某某以趙某某具有勞動能力并需與子女共同扶養弱勢妻子為由向被告索賠被撫養人生活費69257元。被告以原告親屬已達七十幾歲本身需子女扶養、原告訴請沒有依據為由,拒絕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
二、妻子是否可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
曾某某是否能夠索賠被扶養人生活費?本文認為,夫妻雙方都已年滿七十歲,且生育有數子女,子女均已成年并有收入來源,夫妻雙方理應都由子女負責扶養,盡贍養義務,因此妻子不應再以其夫死亡為由索賠其被扶養人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