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舉證難點集中在賠償標準

導讀:
審判實踐中,原告方舉證的難點主要集中在誤工費和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等方面。因此,出行在外的人們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需主動配合社會管理,如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法納稅、辦理暫住證等,防止其權利因交通事故受到侵犯時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那么交通事故舉證難點集中在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審判實踐中,原告方舉證的難點主要集中在誤工費和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等方面。因此,出行在外的人們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需主動配合社會管理,如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法納稅、辦理暫住證等,防止其權利因交通事故受到侵犯時得不到應有的賠償。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關于交通事故舉證難點集中在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舉證難點
首先,應保護好事故現場,第一時間報警,以便交警勘驗現場,核實情況,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必要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邀請評估公司或公證機構對相關物品進行數量清點、價格評估。
其次,機動車一方在遇到交通事故后,應向其投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報險,以便保險公司對損失確認。
再次,發生事故的雙方當事人應互相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家庭住址或經常居住地址,避免起訴至法院時出現被告方“送達難”、“執行難”等問題。
最后,受害方應依法行使其權利,不得自行擴大其損失。受害方所主張的醫療費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系,并具有合理性;所主張的誤工費和護理費應與醫院的休假和護理建議及本人傷情相吻合。原告方為舉證證明其傷殘等級及車輛減值損失,申請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時,應確保被告方知情并參與。
審判實踐中,原告方舉證的難點主要集中在誤工費和傷殘賠償金的賠償標準等方面。因此,出行在外的人們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需主動配合社會管理,如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依法納稅、辦理暫住證等,防止其權利因交通事故受到侵犯時得不到應有的賠償。
二、交通事故中舉證責任怎么分擔
(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舉證責任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中,負有完全的舉證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該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積極、認真、主動地收集證據,準確、及時地查明交通事故發生的真實情況,正確地處理交通事故。
1.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
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痕跡或者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滅失的,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車輛駕駛人有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嫌疑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送交有檢驗資格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
3.查找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查找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檢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保險標志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
4.其他調查工作。
(二)相關當事人的舉證責任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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