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導讀:
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1、闖紅燈:很多駕駛員總是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以為沒有太大問題,或者不會被監拍,雖說當時可能未發生意外事故。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1、闖紅燈:很多駕駛員總是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以為沒有太大問題,或者不會被監拍,雖說當時可能未發生意外事故。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關于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危害道路安全的行為有哪些
1、闖紅燈:很多駕駛員總是抱著僥幸心理闖紅燈,以為沒有太大問題,或者不會被監拍,雖說當時可能未發生意外事故。但是一旦造成意外事故就會后悔莫及。
2、超速:超速是被大家公認的頭號殺手,超速行駛會降低安全可靠性和穩定性,甚至碰撞時會因為巨大的沖擊破壞力造成惡性事故。對于駕駛員而言超速的行為最不受重視,因為大家都認為自己的車技是不錯的,超速只要不被交警發現就沒有問題。
3、超載:超載的情況會降低車輛的控制能力,如果我們行駛超載的車輛就會增加心理的壓力,在操作的時候也會出錯影響行車安全。百分之三十的交通意外事故是因為超載導致的,而群死群傷的重大案例也和超載有直接關系。
4、酒駕:每年因為酒駕而引發的意外數不勝數,駕駛員在沒有喝酒時一旦發現前方有危險,那么就可以在0.75秒內做出正確的操作。但是喝酒之后那么反應的時間就會延遲兩到三倍左右,因此為了降低意外事故的發生必須要嚴禁酒后開車。
5、醉駕:醉駕不僅僅需要吊銷駕照也會追究刑事責任,并且違章駕駛員在被吊銷駕照之后五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6、毒駕:在吸毒之后開車就容易出現幻覺,駕駛員能力的降低就會意外事故的發生埋下隱患。毒駕和醉駕相比更加的危險,因為毒駕的駕駛員反應要比正常人慢百分之二十一左右。
從2013年元旦起,小車超過規定時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33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1、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一款新規定,即第3款,開校車或客車的,如果嚴重超員或嚴重超速,不論是否發生事故,一旦被交警發現或被攝像頭拍下,即構成犯罪。據悉,對于“超員、超速”到什么程度才算“嚴重”,國家有關部門正在調研,將就此予以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