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交通事故賠償和處理

導讀:
武漢交管部門強調,應當“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中,若駕駛員堅持報警的,交警將按一般程序處理,并對事故負責方依法進行處罰。事故后的24小時內,各方當事人應同時將事故車駛至同一處“事故理賠中心”。那么湖北武漢交通事故賠償和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武漢交管部門強調,應當“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中,若駕駛員堅持報警的,交警將按一般程序處理,并對事故負責方依法進行處罰。事故后的24小時內,各方當事人應同時將事故車駛至同一處“事故理賠中心”。關于湖北武漢交通事故賠償和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二、湖北武漢交通事故處理
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中國保監會湖北監管局聯合宣布:已制訂《武漢市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辦法》,已于2011年8月1日實施。
哪些事故適用“自行協商”
《辦法》所稱的物損交通事故,應具備以下條件:發生在武漢市內道路(暫不包括東西湖、黃陂、江夏、新洲、蔡甸、漢南6個區);發生于上午8時至晚上7時之間;無人員傷亡,僅造成各方車輛損失均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且車輛可以自行移動;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
該《辦法》還適用于省內其它城市的、購買了省內所售保險單、駛至武漢的車輛。若外地駕駛員不知道而報警,交管部門會在接警時說明應采取自行協商辦法。
武漢交管部門強調,應當“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中,若駕駛員堅持報警的,交警將按一般程序處理,并對事故負責方依法進行處罰。
如何“自行協商”
事故發生后,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各方可對現場拍照或者在紙上繪制事故車輛位置,立即撤離現場,自行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填寫《武漢市機動車物損交通事故處理協議書》,當事各方共同簽名后各持一份,相互確認聯系方式,各自向保險公司專用電話報案(不必等候保險公司定損員趕到現場)。
事故后的24小時內,各方當事人應同時將事故車駛至同一處“事故理賠中心”。保險公司受理后,依據《協議書》確定賠償責任,進行勘驗、定損;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與當事人協商賠償事宜。《協議書》可在保險窗口免費領取,或在市交管網、省保險行業協會網下載打印,應隨車攜帶。若未攜帶,雙方可拍攝現場照片并互換有效證件后,共同到理賠點填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