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辦

導讀:
4、行為人肇事致人重傷后為逃避罪責,故意將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對此行為應以直接故意殺人罪定罪。那么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4、行為人肇事致人重傷后為逃避罪責,故意將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對此行為應以直接故意殺人罪定罪。關于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辦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肇事逃逸受害人死亡要怎么辦
依據國家法律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也規定: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在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對未參加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受害人的相關損失后,再行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可見,法律規定的只是關于搶救費用和喪葬費用的墊付與追償責任的主體,承擔該部分損失的最終賠償責任主體為交通事故責任人,而非機動車主。但是國家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尚未設立,在此情況下,相應的賠償責任仍應由行為人承擔,由機動車主承擔尚無法律依據。
二、行為人將人撞傷以后逃逸,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應根據行為人不同的罪過形式予以定罪處罰。
1、對于行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過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證據能充分證明行為人不知道逃逸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沒有放任被害人死亡結果發生的,即不具備間接故意殺人主、客觀條件的,均應按交通肇事定罪處罰。
2、交通肇事后被害人傷勢極其嚴重,以至生命垂危即使行為人及時搶救也不能挽回其生命。在這種情況下行為人為逃脫罪責駕車逃逸,而被害人最終確已死亡的,對于這類案件,筆者認為應當認定該行為只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不能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三款,即“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規定處罰。而應根據第二款,即“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后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規定來定罪量刑。
3、行為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在當時的情形下行為人明知其逃逸后被害人受傷嚴重有死亡的可能,卻不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對被害人進行救助,對被害人死亡的結果采取放任的態度,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的案件,應視不同情況分別定故意殺人罪或以故意殺人罪和交通肇事罪二罪并罰。
4、行為人肇事致人重傷后為逃避罪責,故意將被害人移至不易被人發現的地方致被害人死亡的,對此行為應以直接故意殺人罪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