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

導讀:
一、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對于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對事故和責任認定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拍照保留證據,然后及時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秩序。那么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對于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對事故和責任認定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拍照保留證據,然后及時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秩序。關于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怎么處理
對于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對事故和責任認定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拍照保留證據,然后及時撤離現場,恢復交通秩序。如果就事故認定有爭議的,應該及時報警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流程
1、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當立即撥打122報警電話,請交警到達現場。
2、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交警到達現場后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檢驗、鑒定的,10日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需要鑒定的,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3日內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檢驗、鑒定超過時限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且最長不超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門將結論交給當事人。
4、當事人對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服從的,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不服從交通管理部門的結論的,3日內申請重新鑒定,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當事人還不服,則3日內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要么維持原決定,要么責令重新調查、認定,由原辦案單位在10日內出具新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