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去領車可以領為證件嗎

導讀:
肇事者去領車可以領為證件嗎交警四分局給的答復是“車檢雙方3至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就要歸還”駕駛證和行駛證也一同歸還。車檢時限國家規定好像是15個工作日內。出現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那么肇事者去領車可以領為證件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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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去領車可以領為證件嗎
交警四分局給的答復是“車檢雙方3至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就要歸還”駕駛證和行駛證也一同歸還。車檢時限國家規定好像是15個工作日內。
出現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