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

導讀:
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可以主動聯系受害者,雙方可以自己調解。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法律規定關于交通肇事協商解決的程序規定,當事人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執行。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那么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可以主動聯系受害者,雙方可以自己調解。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法律規定關于交通肇事協商解決的程序規定,當事人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執行。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關于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撞人出院后怎么調解
可以主動聯系受害者,雙方可以自己調解。經調解各方當事人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調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各方當事人。
法律規定
關于交通肇事協商解決的程序規定,當事人可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六十四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日期開始調解,并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
(一)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
(三)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
第六十六條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由各方當事人簽字,分別送達各方當事人。
調解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調解依據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基本事實和損失情況;
(三)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數額
(四)各方的損害賠償責任及比例;
(五)賠償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調解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