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結案

導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都簽字了,雙方當事人對認定書無異議并已履行賠償協議的不需要再去交警大隊結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那么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結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都簽字了,雙方當事人對認定書無異議并已履行賠償協議的不需要再去交警大隊結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關于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結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后是否算立案,要不要結案
算立案。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當事人都簽字了,雙方當事人對認定書無異議并已履行賠償協議的不需要再去交警大隊結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