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

導讀: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共同犯罪的定義,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構成共同犯罪必須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認識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和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從共同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人員與肇事者明知已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換句話說,交通肇事的“逃逸”行為僅對本罪不具有定罪層面上的意義。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共同犯罪的定義,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睆姆缸锏闹饔^方面來看,構成共同犯罪必須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認識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和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從共同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人員與肇事者明知已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換句話說,交通肇事的“逃逸”行為僅對本罪不具有定罪層面上的意義。關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問題如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共同犯罪的定義,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痹摋l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須具備的三個要件:
(1)二人以上,必須是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或者單位;
(2)共同的犯罪行為,從犯罪的客觀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共同犯罪行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個犯罪事實,彼此聯系,互相配合,他們與犯罪結果之間都存在因果關系;
(3)共同的犯罪故意。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構成共同犯罪必須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認識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和行為會發生的危害結果,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行為與結果之間存在著因果關系;從共同犯罪的主觀方面來看,人員與肇事者明知已經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人員仍唆使、幫助肇事者“逃逸”,主觀上是故意的;肇事者在上述人員的唆使、幫助下對“逃逸”行為主觀上也是故意的,即他們對“共同逃逸”行為主觀上都是故意的。但能否因此就認為他們的“逃逸”行為就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呢?其實剛才分析的車輛的主管人員、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與肇事者的主觀故意僅是對“逃逸”行為而言的,可得知,“逃逸”行為僅僅是交通肇事罪的一個量刑情節,而并不是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節。換句話說,交通肇事的“逃逸”行為僅對本罪不具有定罪層面上的意義。行為人對“逃逸”行為的共同故意,是重大交通事故發生以后,行為人為了自己或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僅以行為人對“逃逸”行為的共同故意,就認為他們是交通肇事共同犯罪的故意是不妥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