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

導讀: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根據民法理論,賠償全部財產損失除了直接的財產上的減少之外,還應賠償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間接損失。在正常情況下,車輛從事運輸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fā)生的、不確定的,不能因偶然發(fā)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將正常情況下車輛營運可預期的必得利益計算才公平合理。那么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根據民法理論,賠償全部財產損失除了直接的財產上的減少之外,還應賠償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間接損失。在正常情況下,車輛從事運輸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fā)生的、不確定的,不能因偶然發(fā)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將正常情況下車輛營運可預期的必得利益計算才公平合理。關于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通事故營運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應否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根據民法理論,賠償全部財產損失除了直接的財產上的減少之外,還應賠償失去的可得利益即間接損失。間接損失是指已經預見或者能夠預見的可得利益。
判斷是否為可得利益,要具備以下條件,一是當事人已經預期或者能夠預見到的利益;二是必須可以期待、必然能夠得到的利益;三是必須為直接因違法行為所喪失的利益。在正常情況下,車輛從事運輸所得的利益是必然的、確定的,具有客觀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則是偶然發(fā)生的、不確定的,不能因偶然發(fā)生的事故而否定其必然可得利益。將正常情況下車輛營運可預期的必得利益計算才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