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起刑點

導讀:
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交通肇事罪的起刑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起刑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交通肇事罪的起刑點:
1、交通肇事罪的起刑點,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則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即,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