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不支付誤工費

導讀:
工傷不支付誤工費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該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那么工傷不支付誤工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不支付誤工費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該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關于工傷不支付誤工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不支付誤工費
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該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公司不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是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規定,協商不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救濟。經仲裁不支付的,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五十四條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