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交通事故所引發的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導讀:
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致第三者損害賠償案時,只要保險公司被判直接第三者支付賠償金時,也會同時責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至于是否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則在所不問。那么機動車交通事故所引發的訴訟費用由誰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致第三者損害賠償案時,只要保險公司被判直接第三者支付賠償金時,也會同時責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至于是否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則在所不問。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所引發的訴訟費用由誰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因給第三者造成損害的保險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2007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第七條規定: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估計,這位保險公司理賠負責人,就是根據上述規定,得出保險公司不負責賠付訴訟費用的結論的。
在交強險正式實施之前(2006年7月1日),原機動車三者險條款,并沒有保險公司不賠訴訟費用的規定,而是規定為: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訴訟的,對應當由被保險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賠償的數額在保險單裁明的責任限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責任限額的30%。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致第三者損害賠償案時,只要保險公司被判直接第三者支付賠償金時,也會同時責令保險公司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至于是否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則在所不問。本人認為,法院的這種做法還是有道理的,因為:
1、如果經保險人事先書面同意,只須直接按原機動車三者險條款之規定令保險人承擔訴訟相應訴訟費用,應無大的爭議。
2、原機動車三者險條款并沒有規定,如果未經保險事先書面同意,保險人將不承擔訴訟費用。基于此,在未經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法院完全可以認為,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對訴訟費用的賠付問題沒有約定,這樣就可以適用保險法第51條之規定,令保險公司承擔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