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之死亡賠償金新舊對比結果是什么

導讀:
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對比:1、參數不同。交通費和住宿費的賠償,新舊計算標準沒有太大不同,均是對必要的費用,憑據支付。新標準增加的賠償項目有營養費一項,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此外,新標準還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那么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之死亡賠償金新舊對比結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對比:1、參數不同。交通費和住宿費的賠償,新舊計算標準沒有太大不同,均是對必要的費用,憑據支付。新標準增加的賠償項目有營養費一項,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此外,新標準還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關于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之死亡賠償金新舊對比結果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舊: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新: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對比:
1、參數不同。舊標準以平均生活費為計算參數;新標準以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受害人為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受害人為農村居民)為計算標準。
2、補償年限不同,舊標準為10年,新標準為20年。3、特殊規定不同。新標準取消了舊標準中的“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規定,將舊標準中的“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修改為“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交通費和住宿費的賠償,新舊計算標準沒有太大不同,均是對必要的費用,憑據支付。
新標準增加的賠償項目有營養費一項,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此外,新標準還規定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