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導讀: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那么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關于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
1.死亡賠償金的性質的確定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放棄了法釋20017號精神損害賠償解釋對死亡賠償采取“撫養喪失說”進行解釋的立場而是以“繼承喪失說”解釋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中的死亡賠償制度。按照這新的立場死亡賠償金的內容是對收人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2.死亡賠償金的具體計算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具體計算公式為
(1)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下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20年
(2)死亡賠償金(60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入X(20年—增加歲數)
(3)死亡賠償金(75周歲以上人員)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