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過程中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導讀:
(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中一審判決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只是存在一些小的問題即使上訴二審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較小。那么離婚訴訟過程中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中一審判決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只是存在一些小的問題即使上訴二審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較小。關于離婚訴訟過程中答辯期間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補足應提交的證據防止舉證期間過期。
根據最高院的舉證規則一般法院會在立案時同時給原告一份舉證告之書上海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舉證期限一般有二種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內二是開庭前。如果是第二種舉證期限問題就不大了在開庭前交納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種舉證期限一定要按時交證據否則很可能被對方律師抓住把柄處于被動。
(二)注意與承辦法官聯系及時知曉開庭時間。
根據民訴法的規定法院應在開庭三日前將傳票送達雙方當事人。但是由于法院開庭的時間會影響雙方庭外調解的進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顯得尤為必要。另外如果對方交納了答辯狀也可以在第一時間得知并收閱這樣可以了解對方的心里動態。
(三)不放棄與對方的調解協商。
雖然訴至法院但這不意味著雙方一定“法庭上見”。起訴到法院在某種程序上講更能促使雙方認識到客觀事實更能認真審視自己的離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間仍與對方聯系調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開庭時應該注意的問題。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法院一般讓當事人做的陳述最好前提寫好開庭一邊看一邊說。由于原被告所處的角度不同準備的陳述材料也不同。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盡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并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盡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不要強調對方某一點的陳述不符合事實而要把握整個大的方向不要被對方“牽著鼻子走”陷入訴訟中的被動。
在辯論階段聽對方陳述時一定要聚神會神不要為對方不中聽的言辭氣暈了頭腦。對方說的不對的要點要拿筆記住然后繼續向下聽。在反駁時要有條理地圍繞自己的主張反駁。很多當事人在答辯時往往按對方說錯的地方一條一條糾正作為辯論提綱其實這是不妥的要有自己的思路不要順著對方安排的路走以防陷入對方的陷阱。
仔細閱讀法院的判決書決定是否服判或上訴。
判決書下來后當事人往往是倒著看的先看判決結果或喜或悲。但對于判決書中的內容法院判決的依據往往少有當事人仔細研究和推敲。
一份判決書中有三部分最為重要
1本院查明
2本院認為
3如下判決
判決結果的基礎就是本院查明判決結果的依據就是本院認為。實踐中一點兒瑕疵都不存在的判決書很難找到但并不是有了瑕疵就找到了上訴的理由。要看法院關鍵的判決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客觀。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中一審判決一旦生效如果不是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只是存在一些小的問題即使上訴二審法院改判的可能性較小。




